1.是否所有环保炼油设备建设项目都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程序?
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规定,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的建设,应当依法进行评估。建设单位可以查询生态环境部"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清单"的新版本,检查项目是否在目录中,或者咨询当地环境保护部门。
2、是否所有环境影响评估文件须提交环境保护署审批?
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分为环境评价报告、环境评价报告表和环境评价登记表三大类,其中,环境影响评价报告(表格),需要施工单位委托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单位编制,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;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实行备案编制制度,施工单位只需登录到"建设项目登记登记表备案系统填写记录,不需要审批"。
3.问建设项目应于何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(备案)手续?
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(表格)的项目应在工程开始前批准;环境影响评估登记表完成后,应在实施前完成记录。由于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(表格)需要一段时间,建议施工单位在项目选址、布局和规模基本确定后,尽快委托合格的环境影响评估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估工作。
4.问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环境影响评估手续,应负何种法律责任?
通过环境评价程序是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,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是建设单位规范自身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。轮胎炼油设备厂家根据"环境影响评估法"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环境影响评估报告(表格)未经批准、审批擅自开工的,责令停止施工,并处投资总额的1%至5%以下的罚款,可以责令恢复原状,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也要承担法律责任。未提交环境影响评估登记表的,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